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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欧美国家成人教育立法及管理情况 

 
 

英国

英国成人教育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英国的成人教育现已形成六大办学格局:一是继续教育,二是终身教育,三是远距离教育,四是业余教育,五是网上教育,六是全日制大学的成人教育(招收大量的在职人员和30岁以上的成人大学生)。

在英国,学校后的教育被称为继续教育,它由地方政府提供资金,不受限制。地方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继续教育。而成人教育被确定为一种非正规的、自由选择的学习活动。

英国1998年发表《学习时代》绿皮书后,进一步加大对终身教育支持力度。“向学习者投资”是英国政府发展终身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1999年在成立英国新的“学习和技能委员会”时,英国政府提供50亿英镑的启动资金。为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政府对最初的100万个账户投入1.5亿英镑。国家承诺在政策上、资金上支持和帮助建立国家终身学习框架与创建全国性的能适应各种学习需要的产业大学和远距离学习网络。

1998年英国开始建立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优势,向成人提供教育机会的“产业大学”,它通过卫星、光缆和互动技术将终身学习的指导带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场所。产业大学是一种新型的“公私合作”的、“远程学习”的网上成人教育机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使个人获得知识技能,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改革国家教育证书制度,将普通教育与职业训练结合起来。英国设想建立一种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资格证书相同的国家证书体制,所有成人在任何都可以到学校或高校学习,既可以学习学术性、知识性课程,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学术活学位证书,也可以到“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接受各种职业教育训练,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颁发的“普通公民职业证书”。

 

德国

德国提出的成人教育口号是:让成人教育为每一个德国人创造终身受教育的机会,并按国际性、创造性和终身学习三大原则,构建德国成人教育体系。德国每年有160万青年在50多万个企业接受360种职业培训;每年接受成人教育的在职人员达130万人之多。

德国各州自1970年以来,陆续制定了《成人教育振兴法》以及针对在职者的带薪教育制度,1990年在德意志联邦中前西德11个州中,已有8个州制定了有关法律,完成了成人教育法制化的过程。

法国

法国的大众教育具有非官方性、自发性的特点,政府几乎不干预它的发展。而对于继续职业教育法国政府和工商界却高度重视,政府和工商界对继续职业教育的干预主要是通过立法、建立机构、组织实施、增加投入等多种途径进行的。

法国作为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成人教育,特别是对继续职业教育的宏观控制。

法国政府在战后加强了成人教育(继续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1938年,劳动部提出“工人培训”建议,开展成人职业速成培训。1963年颁布《职业培训法》明确继续教育的地位。1971年7月法国颁布了《终身继续教育法》、《职业训练法》、《技术教育法》和《企业主承担初等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法》,后来统称4法为1971年继续职业教育法。1978年、1984年法国政府又两度颁布法律,对该法作了补充修改,使其更加详尽、完善。

法国继续职业教育法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劳动者的权利,所有劳动者都应均等地享有继续教育的机会;目的是使劳动者适应技术和工作条件的变化,保证他们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法国继续职业教育法具体规定了发展职业继续教育的两个重要政策措施。

1.依法保证职业继续教育经费。

法国继续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其一是国家对继续职业教育的资助,国家财政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日常开支补助和专业团体的补助津贴,也可以用于培训中心的设备开支,同时也可资助带薪长期进修者。

其二法律规定企业应给予继续教育投资。国家立法规定:凡10人以上企业每年必须拿出相当于其工资总额的1.1%的经费作为继续职业教育税,用于对企业人员进行职业继续教育。其中0.2%交地方用于职工教育,0.1%交专门机构用于求职者的培训,0.8%由该企业经理用于本单位职工培训。

经费由国家认可的机构负责筹集,并根据参加培训的人数、时间、培训内容、水平等标准分配。企业主应为职业继续教育提供经费,企业要缴纳职工教育税,但如果自己实施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或对公、私立继续教育机构提供了一定的资助,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交税金。

2.为保障企业职工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实行“带薪教育休假”制度。

国家立法规定:凡在职职工如果愿意接受国家认可的职业培训,有权向雇主要求接受享有带薪培训假期;在同一行业工作两年以上,而且在本企业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职工都可以享有带薪培训假期的权利。对学习假的时间也作了限制性规定:连续性全日制培训或学习,假期不得超过1年。不脱产培训和学习,则假期不得超过1200小时。职工参加培训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或由培训机构从培训经费中支出。

法国继续职业教育承担了在职培训、社会就业培训和终身教育三项任务。

瑞典

瑞典是北欧有代表性的经济发达国家。30年前就完成9年义务教育,学费、课本、学习用具均由国家无偿提供。
瑞典成人教育实行部分集中管理,部分分权管理的体制。

瑞典的成人教育形式有五种:①寄宿制成人学院—民众中学;②成人学习小组;③市政当局办的成人教育(为正规成人教育);④劳动力市场培训;⑤个性教育:由企业和管理部门主办。

瑞典的成人教育相当普及。政府有项规定,凡是愿意接受成人教育的人都可以获得政府给予的额外的工资补偿。因为政府认为,一个人多学点知识总是对社会发展有益的,并且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瑞典早在50年代就提出了建立适应劳动市场变化的灵活的教育制度的设想。1969年开始实施回归教育制度。70年代瑞典便着手各教育领域的改革,如成人教育注重充实劳动市场训练;完善公立成人学校;实施教育休假法;建立成人特别津贴制度;开拓从外界可以取得职业资格和接受职业训练的代替学校教育的途径等。

1977年进行高等教育改革,规定高校定员半数要吸收25岁以上的有4年劳动经验者(包括抚育儿女)者,使人可以不通过中等教育,而通过劳动途径进入高教。

瑞典1974年颁布的教育假法规定所有雇员都有权享受教育假,教育假包括任何形式的教育,包括接受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甚至工会教育活动,也可以享受教育假。教育假时间长短,根据课程和计划实际需要而定。享受教育假的人可以从三种途径得到经济上的资助:一是奖学金,其对象主要是失业者或濒于失业者;二是奖学金与贷款结合的资助:其对象主要在校的或已毕业的高中生,年龄方面的限制,学习高中课程的须是20-50岁之间的成人;三是“成人学习计划”的资金可用于费用,这笔资金来自职工工资总额的25%,主要用于参加初等、中等水平学习的低学历的成人。   

瑞典成人教育包括以下类型:有志于教育的团体组织的学习小组;国家、地方及民间企业协同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实地职业训练;各种民众高呼等学校课程;劳动市场训练;国立、公立的成人学校;工会联合会的训练计划;广播、电视、函授学校所提供的各种课程。

成人教育的目的可概括为:使未能充分受到学校教育的年纪大的人能达到和今天年轻人同样的知识水平,得到补习教育的机会;向劳动者提供适应产业结构变化与劳动市场需要的职业教育机会,以及受到更高能训练和再教育的机会;给予国民不断改善本国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的基础;使成人教育成为不限工作时间、家庭状况和居住地区的任何人均可参加的并有利于经济的事业。


丹麦

丹麦成人教育分为自由成人教育和职业成人教育。

丹麦非职业型成人教育继承自由民众启蒙教育传统,具有启发性的教育,它不以取得资格为目的,并不预先决定应达到的学历水准。进行非职业成人教育的机构包括:青年学校、寄宿制青年学院、大学推广部、函授大学、寄宿制国民高等学校、寄宿制青年高中、寄宿制家政学院等以及由民间和个人开展的面向成人的闲暇教育活动。

这类成人教育主办部门是劳动教育协会(AOF),通俗教育协会(AOF)、自由教育协会(LOF)、国民教育协会(FO)等民间教育团体。

随着社会产业化、福利化,丹麦将被置于社会教育范围以外的职业再训练和授予资格的教育纳入成人教育。为适应劳动市场的变化,成人教育以人才开发为目标,为人终生提供职业训练的机会。引进了学分累积制度,扩大了可以取得资格的途径和方法,增强了可以取得资格的职业训练、休闲教育、回归教育的必要性。这种劳动市场型成人教育使成人获得正规学校所给予的学历,并取得资格。授予资格的成人教育包括和学校教育相匹敌的普通学业中心课程,和劳动市场有关的专门职业训练,许多国力、公立教育机构都和成人教育建立联系,学校开放、大学推广活动开展。

丹麦正在通过改革,将各种成人教育机构进行整合,采取的措施:1.利用广播电视促使学习环境改善;2.对低学历的成人进行补偿教育;3.保障就业者的学习权;4.保障有薪休假制度确立;5.扩充再教育机构和继续学习训练制度;6.促进闲暇教育;7.对高等教育机构、企业和团体实施的成人教育给予公助。

丹麦成人职业教育和自由成人教育都被纳入终身教育体制,两者的界限日趋消失。


挪威

挪威成人教育最初的目的是建立平等、民主的社会。20世纪70年代后,成人教育的目的开始与国家经济、社会、个人发展等因素联系起来。

挪威1976年制定《成人教育法》,并促成《成人教育事业的扩充及在扩建法律提案》的出台。该提案就成人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自发教育和研究组织、图书馆、函授教育、成人教育管理与运营等,以及成人教育相关的重要问题作了政策提议,提出:成人教育是对于成人期的人们满足其求知欲和好奇心,使之具有应付社会生活和职业的最大可能性,必须把成人教育和其他教育置于同一地位。广义地将成人教育理解为除初等教育之外的所有教育,力图使成人教育区别于原来的民众教育,不仅实施普通知识教养教育,还进行职业教育,因而成人教育也成为发展经济,完善雇佣制度的基本策略。

挪威《成人教育法》提出教育资源重新分配的观点,力图改变教育资源偏向于青少年,以学校为中心的状况,要求扩充与完善人生后阶段的教育机会,认为无论谁在人生的任何阶段都应享受教育资源。

挪威成人教育法规定:挪威成人教育目的是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提高成人人口的个人工作能力即社会竞争力,提供实现个人需要和对职业进行广泛选择的可能性。

挪威的成人教育特别重视那些处于不利地位和被忽视的人们的学习要求,以及为其提供保障的措施。其成人教育对象包括本国没有受过完整的基础教育的成人;身心不健全的成人;国外移民和避难的成人。因此,其成人教育有三种办学导向,以学习者学习兴趣为目的的民间教育活动;以职业为目的的拉动结业教育;以实施普通教育为目的的正规教育活动。办学机构分为三类:一类是成人教育协会及其他一些独立的教育机构;一类是独立的远程教育机构;还有一类是民间高等学校。

挪威成人教育法规定:成人教育的经费由国家、州及市三级政府提供或予以资助。其中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成人基础教育的资金全部由国家提供。而中等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和短期课程以及民办高中的成人教育短期课程的国家费用的80%,应来自公共基金,其他部分由学生交纳学费支付。职业教育的课程,作为劳动力市场政策的一部分,由劳动部和市政事务部共同资助。

1996年在参加完欧洲终身学习年会后,议会决定发起一次针对成人的改革,后被命名为“能力开发”,这次改革被更多的人称为“终身学习改革”。1998年6月政府向议会递交了第42号报告《能力开发》。政府提出,终身学习覆盖了人一生中一切有组织、无组织的学习,包括正规教育、工作和其他活动里的非正规教育。政府认为,终身学习与其说是一种新的教育制度,还不如说是一种视野。终身学习应该被视为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为那些少数者所提供的服务。因此,其挪威不像美国那样有专门的《终身学习法》,终身学习更倾向于是一种指导性、统领性的理念。


美国

美国是成人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

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关于成人教育的定义为:成人接受的业余教育,包括非学术教育及攻读学位的教育活动。在《1981年成人教育学院情况调查》中指出,成人教育是指参加所有课程的学习和参加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但不包括那些全日制学生参加的为获得中学毕业文凭或获得学位的课程,也不包括那些6个月或更长一些时间的职业培训课程。成人的定义限定为年龄在17岁或17岁以上的人,参加业余成人教育活动的全日制学生也包括在成人教育参加者之列。

《美国教育2000年教育目标》第六条指出,成人教育2000年的目标“到2000年,每个美国人都会读写,能掌握在世界经济中竞争的知识与技能,并去实践作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不仅要为青少年服务,而且要为成人服务。成人通过继续教育,学习新的技术和知识,是掌握基本技能取得开业执照,丰富阅历获得事业成功的主要途径。

美国重视成人教育主要表现在:①重视成人教育立法,已出台多个成人教育法案。如1914年《史密斯-莱威尔法案》,1917年《史密斯-休斯法案》,1966年《成人教育法案》,以后经多次修改而逐步完善的1978年《成人教育法案》。②重视成人教育投资;③重视成人教育学术理论和学科体系建设;④重视成人教育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

美国成人教育有四大特点:一是大学、社区学院的成人教育开展得好。在美国,大学和学院是实施成人教育最主要的机构,公立中小学实施各个社区的成人教育。美国几乎所有的高等学校内部都设立了继续教育部、继续教育中心等成人教育机构。

二是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得好,政策、资金到位。比如老布什总统在位时,1992年公布了《职业培训计划》;克林顿总统在位时,曾大声疾呼加强教育和培训的资金投入。为此,克林顿要求企业雇主拿出相当于工人工资的1.5%的资金,对工人进行培训,即雇员达到50人的企业,要付培训费每人305美元;雇员达到50-90人的企业,要付培训费每人159美元;雇员达到100-199人的企业,要付培训费每人248美元;雇员达到500人以上的企业,要付培训费每人466美元。这一培训活动,有效地缓解了当时美国社会的劳动性结构失业的问题
三是美国人学习成人教育不为文凭,而是为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更好地工作和生活。据1999年统计,在美国的6种成人教育活动中,人们更多地是参与和工作有关的课程及个人发展课程学习,参加中等教育等学历文凭的成人仅占计划的9.4%。

四是因特网等现代化教育技术在成人教育领域应用广泛。美国现在大学、社区学院的成人教育机构都在用因特网开展教学,搞网上开放课程。

美国的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制,较好的调动地方及各个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有很大的自由发展空间。

美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成人教育的投入。联邦拨款分为四种:1. 资助基金,分配给州或直接给予成人教育机构或实施持续项目,如成人基础教育或推广教育等;2.服务合同金主要用资助于特别培训;3.直接运行金主要用于政府职员在职培训和资助对公众提供有关健康或资源保护的信息项目;4.学生资助金,主要以法律形式给予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和以奖学金形式用于支援做特定学科教师的学生。

美国《成人教育法》对于开展成人教育的拨款也有详细的制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财政支出中都有相当一部分用于成人教育,联邦政府还非常重视对社会特殊群体的成人教育。为了保证社会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长期失业者、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在各项成人教育中均有专项拨款。除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拨款外,企业和工会及各民间组织也承担相当一部分。其中私人企业是美国成人教育最大的提供者,每年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与全美的高等教育经费相抗衡。1997年美国通过《高中后教育希望和机会法》(简称HOPE法案),其目的是普及14年(即大学前两年)教育。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的成员能接受14年制教育或高中后其他类型的教育与培训,该法案还规定如果这类家庭中的父母或子女参加相应的学习,就可以用一定的个人应交税款来抵缴学费。这一做法可使更多的人参加学习活动,有助于人们通过参加学习改善自己的处境。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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